1 建立茶叶质量追溯制度有什么作用
茶叶国家标准为《GB∕T 339152017 农产品追溯要求 茶叶》文档在网络上可以查阅得到该标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茶叶质量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茶产业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茶产业包括茶树种植、茶叶加工、品牌建设、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扶持与服务。
本条例所称茶叶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的鲜叶加工而成的产品。
第三条茶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品牌引领、市场主导科技支撑、质量保障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茶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等活动的指导、服务、监督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鼓励制定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村规民约。
第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监管体系组织、实施茶树种植和茶叶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清洁化工作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产业宣传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
鼓励广播电视、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加强茶产业宣传。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参与茶产业发展。
第九条支持培育发展茶行业社会组织。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培训引导茶叶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第十条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茶树种植
第十一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发展方式推动茶树种植基地建设。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茶树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
茶树种植应当根据茶树生长发育特性按照种植技术规程标准化种植。
第十三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茶树种植基地建设工作:
(一)鼓励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茶树品种优选优育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扩大高标准茶树种植基地;
(三)实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推广生物、物理、生态协调等综合防控及统防统治先进技术;
(四)支持开展茶树种植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等认证;
(五)建立500亩以上连片茶树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气象信息系统;
(六)推广使用有机肥和茶叶专用肥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七)推广茶树鲜叶采摘机械化;
(八)支持建设品牌茶叶、特色茶叶、出口茶叶专用基地;
(九)加强茶树种植基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 茶树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树种植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来源、数量、使用地点、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树种植基地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茶树鲜叶的采摘日期、产量。
茶树种植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茶树种植生产记录。
第十五条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使用化学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三)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茶树种植基地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
(一)具有适宜茶树生态种植的土壤、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海拔600米以上远离主要公路500米以外;
(二)相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
(三)已经形成科学的种植方法、良好的质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资源、技术和效益等优势;
(四)茶叶生产组织化程度高产品市场销售稳定;
(五)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树种质资源特定地区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第十七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等对划定的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进行论证并听取茶树种植基地权利人和所在地村民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
第十九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的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应当按照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茶园。
鼓励、支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按照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栽培茶树。
第二十一条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除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地;
(二)擅自砍伐或者损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林木;
(三)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非生产用机动车进入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六)开展餐饮、烧烤、露营等损害茶树生态种植环境的旅游活动;
(七)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影响茶树生态种植和破坏生产环境的建设项目;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茶叶加工
第二十二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叶加工指导、服务和监管。
企业应当采用标准化、清洁化方式生产加工茶叶。
第二十三条产茶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茶叶加工地方标准。鼓励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制定和使用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
(二)鼓励、支持申请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
(三)支持建设茶叶初制、精制、深加工、机械化生产线;
(四)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冷链设施;
(五)支持建立完善产地茶树鲜叶交易市场。
第二十五条茶树种植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茶树鲜叶质量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茶叶加工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建立茶叶加工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茶树鲜叶的品种、等级、数量、进场(厂)时间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生产的茶种类、等级、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条件等。
茶叶加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禁止伪造茶叶加工记录。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以茶树鲜叶、茶半成品、成品茶或副产品为原料开发加工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茶叶衍生品。
茶叶衍生品的加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第二十七条除茶叶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外禁止在茶叶加工中添加糖分、甜味剂、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质。
禁止在茶叶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章 品牌建设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诚信为本、质量优良、企业主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茶叶品牌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发展贵州绿茶、贵州红茶、贵州抹茶、贵州黑茶等茶叶公用品牌着力推进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扶持企业产品品牌。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茶叶公用品牌和知名子品牌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外在形态、内在品质、包装标识等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使用茶叶公用品牌支持做大做强知名子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第三十一条茶叶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制定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规定应当包含质量可追溯、监督检查等内容。
茶叶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者应当执行品牌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茶叶公用品牌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举报。
第三十二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国家气候标志等名优产品的茶叶商标或标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举办品牌茶叶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涉茶展销会。
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推广销售品牌茶叶。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在主要交通干线、公共场所推广公用品牌开设品牌茶叶专卖店开展品牌茶叶宣传推介活动等。
第三十五条鼓励茶叶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品牌茶系列产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建设品牌忠诚消费群体。
第三十六条支持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到境内外建立贵州茶品牌推广中心。
鼓励本省品牌茶产品进入省内机场、铁路、酒店、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超市、省内外电商平台等推广、销售。
第三十七条 鼓励深入挖掘茶叶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价值促进茶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茶产业品牌。
鼓励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及发布等活动扩大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建立茶叶质量追溯制度有什么作用呢
茶叶最早是从我国发展出去的历史悠久追溯几百上千年的历史从最早的发展之间各种形式茶叶都有实行过一段时间直至今日破壁的茶叶远没有不破壁的茶叶好破壁的茶叶在冲泡的时候会少了很多观感刺激而不破壁的茶叶也就是现在我们大家所能常见的茶叶不破壁的茶叶居多所以可想而知肯定是不破壁的茶叶更符合饮茶喝茶。
4 建立茶叶质量追溯制度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茶叶溯源码可靠。
可信的溯源码是指可以通过扫码查询到其发货地的意思。产品必须在原产地政府和中国相关部门备案。获得资质、接受监管同时在发出和到达都必须接受一系列的取样检疫、备样的手续。
样品检查合格后才可以贴标销售因此溯源码的好体现在安全上。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者在服务平台上输入产品码查询即可获得产品原料、生产、出口、进口等相关信息
5 茶叶审评规范操作的重要性
1 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 茶叶 GB/T 382082019
2 茶叶分类 GB/T 307662014
3 茶叶化学分类方法 GB/T 358252018
4 茶叶生产技术规范 GB/Z 265762011
5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237762018
6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44872017
7 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 GB/T 187972012
8 乌龙茶 第9部分:白芽奇兰 GB/T 3035792020
9 台式乌龙茶 GB/T 395632020
10 台式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 GB/T 395622020
11 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 GB/T 358632018
12 乌龙茶 第7部分:佛手 GB/T 3035772017
13 乌龙茶 第6部分:单丛 GB/T 3035762017
14 乌龙茶 第3部分:黄金桂 GB/T 3035732015
15 乌龙茶 第4部分:水仙 GB/T 3035742015
6 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建设总结
云南彩程古茶降魔系列最好。是精选彩程私家古茶园的古树茶一芽二叶为原料为了保持传统普洱茶特有的韵味采用最传统方法制作。
此款茶全程制茶过程可追溯从茶园古茶树的采摘开始到最后的包装出厂人们只要对应着茶饼上的追溯代码就可以完全追溯可以追溯到这饼茶出自哪个茶园那一个茶叶初制所什么时候压制等等全程保证质量。
7 目前有关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于2022年11月30日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全文
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古茶树规范古茶树的管理和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古茶树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保护的古茶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野生茶树和栽培型茶树。
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内古茶树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条 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管理、有序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对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应当维护古茶树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茶树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资金用于古茶树的保护、管理、研究。
第五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古茶树保护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古茶树保护相关具体工作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保护古茶树。
第六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等主管部门编制古茶树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古茶树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古茶树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古茶树的保护意识。
每年5月21日为古茶树保护宣传日。
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侵占或者危害古茶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九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古茶树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十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普查方案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古茶树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古茶树资源目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古茶树调查、登记的标准和程序由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第十一条 在古茶树集中分布区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向社会公布。
跨行政区域的古茶树保护范围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共同划定。
古茶树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报上一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对零星分布的古茶树县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挂牌保护。
第十二条 古茶树权属明确的由所有权人承担具体养护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由所有权人与经营权人约定养护责任没有约定的由经营权人承担养护责任。
第十三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制定古茶树保护技术规范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鼓励和引导古茶树所有权人、经营权人按照保护技术规范对古茶树进行科学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合理采摘。
第十四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有害生物、土壤、气象等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保护和改善古茶树生长环境。
第十五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古茶树区域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维护原有地形地貌和生物物种。
鼓励和支持古茶树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保护古茶树生长环境维护古茶树生长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第十六条 省级林业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
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依法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圃、种质繁育基地、基因库开展古茶树种质资源研究利用培育新优茶树品种。
第十七条 禁止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集或者收购古茶树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
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古茶树进行野外考察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古茶树受到损害: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二)开发建设旅游项目;
(三)探矿、采矿;
(四)开展科学研究、考察、教学实习、影视拍摄。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危害古茶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一)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树;
(二)对古茶树刻划、折枝、挖根、剥皮;
(三)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使用危害古茶树的生长调节剂、化学除草剂;
(四)破坏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的伴生树木或者种植影响古茶树生长的经济林木、农作物;
(五)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使用明火排放废气、废水倾倒、堆放废渣;
(六)擅自移动、破坏古茶树保护标志或者挂牌。
第二十条 因科学研究或者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移植古茶树的应当报有审批权的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移植古茶树的应当严格按照申请的用途进行移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转让。
第二十一条 古茶树死亡的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确定查明原因和责任后注销档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二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茶树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引导行政区域内的茶叶企业和茶叶专业合作组织等规范运作推动古茶树茶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十三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鼓励和支持创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古茶树产品品牌合理利用古茶树资源培育古茶树资源产业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 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茶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挖掘古茶树文化、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根据古茶树所在地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村镇建设、研学旅行等统筹规划利用古茶树特色旅游资源。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茶文化展示、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古茶树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古茶树信息公开支持开展古茶树产品追溯。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古茶树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古茶树刻划、折枝、挖根、剥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古茶树损害的责令聘请专业人员对受损害树体实施救治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可以并处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二)破坏古茶树保护范围内的伴生树木或者种植影响古茶树生长的经济林木、农作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可以并处恢复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三)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可以并处恢复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造成古茶树损害的可以并处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使用明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移动、破坏古茶树保护标志或者挂牌的由县级林业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恢复保护标志或者挂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古茶树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8 茶叶质量安全管理为什么要求建立追溯管理体系
安徽推动茶产业提质增效 到2020年绿色茶园达60万亩
记者从4月20日召开的全省茶产业工作现场会获悉我省将重点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品种改造、投入品管控和扶持龙头企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计划到2020年全省绿色食品茶园达60万亩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良种茶园42万亩并在每个主产市至少打造1个茶产业特色小镇促进茶旅融合发展。
省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我省将适度发展新茶园加强中低产茶园改造到2020年更新改造低产茶园30万亩提高茶园单产水平和效益。创建一批绿色、生态、高效茶叶生产基地。大力推广茶园管理机械化研发推广“轻型化、便捷化”采茶机、耕作机、修剪机等茶园机械。加强茶叶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产开展绿色防控生产示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尤其是抓好国家级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的示范并在省内扩大试点加快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加强主体培育推进产业融合。力争到2020年全省培育年产值3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家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0家。引导茶产业与休闲、旅游、科普教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每个茶叶主产市至少打造1个茶产业特色小镇创建1个至2个省级以上涉茶休闲农业示范县、10个示范点打造2条茶旅精品线路。
9 茶叶可追溯
top1、海南红
海南红是一种热带红茶五指山地区特有的热带雨林气候造就了这种红茶丰富的内涵。此地雾雨充沛、终年无霜、生态完整加以及海南独特的红茶工艺所以海南红品质优良外形条索粗壮紧实内质汤色红亮香气高而持久滋味浓强鲜爽并富有刺激性叶底红匀色红味活海南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叶茶产地之一。茶多酚含量是世界上所有茶品里含量最高的。
top2、西湖龙井
西湖龙井的历史可追溯到唐代它本来是寻常百姓的饭后饮品经过口碑宣传逐渐成为了帝王将相的贡品。西湖龙井的产量巨大每年可采摘30次左右。
top3、恩施玉露
恩施玉露是湖北树施的特产它的外形呈圆条形颜色非常翠绿泡出来的茶水也呈翠绿色。杀青仍然采用传统的蒸汽方法上光工序也必不可少。
top4、福建铁观音
铁观音属于乌龙茶类铁观音作为 中国十大比较贵茶叶 之一主要产于广东、福建、台湾一带。福建铁观音的产量比较多、品质比较好、生产历史比较悠久因此福建是铁观音茶叶的代表产地。
top5、洞庭碧螺春
碧螺春属于绿茶类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碧螺春要经过六道工序成品会被分为五种等级。比较上等的碧螺春茶叶翠绿泡出来的茶水碧绿清澈茶香四溢。
top6、庐山云雾茶
云雾茶的历史可追溯到汉代比较先是一种野生茶叶后经过改造为家生茶。云雾茶叶受庐山气候的影响叶子敦厚条形粗犷非常地耐泡。
top7、云南普洱茶
作为十大茶叶排行榜之中的云南普洱茶可生长至16米受亚热带气候的影响茶叶生长地十分茂盛同时具有降低血脂助的功能。
top8、信阳毛尖
信阳毛尖也属于绿茶类产地位于河南省信阳市。信阳毛尖主要分为三个采摘期每个采摘期的茶叶品质也不相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现代化的制作工艺。
top9、福建大红袍
大红袍属于乌龙茶类产地位于福建武夷山。大红袍在当地有许多的神话传说距今已不能考证。但是大红袍确有健胃消食、提神醒目的。
top10、湖南君山银针
君山银针是属于黄茶类产地位于洞庭湖中的君山。君山茶叶非常纤细故称为君山银针。它每年只有一次的采摘期因此十分珍贵不愧在十大茶叶排行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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